发布日期:2016/8/24 17:21:08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灵人常办〔2016〕25号
关于韩刚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2016年8月24日灵璧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韩刚为灵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尹传华为灵璧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祥荣为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荣才为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朱荣涛为灵璧县司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孙荣才同志灵璧县住建局局长职务;
张元席同志灵璧县教体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灵璧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8月24日
抄:县委办、组织部、财政局、教体局、住建局、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