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7/1/23 16:15:06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2017年1月22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截止120下午4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61件,不足10人提出的建议41件,共102件议事原案。其中:文教卫生19环境保护方面16农田水利5县乡道路方面14社会保障方面14件,城镇建设管理方面31件,其他3

    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以上议案、建议的提案主体、提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灵璧县十届人大次会议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的要求。

经议案审查委员会研究,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作为议案处理的9件,并案处理成以下四号议案:

第一号  《关于免费开放我县部分景区》的议案

该号议案由3件均涉及开放我县部分景区的议案并案处理而成。分别是汤献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免费开放我县部分景区的议案》、刘言成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免费开放灵城四个园区建议》、甘保友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奇石公园免费开放的建议》等3件议案。

第二号:《关于继续深化公交车改革》的议案

    该号议案由涉及我县公共交通建设的3件议案并案处理而成。分别是胡建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继续深化公交车改革的议案》、王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公交车站旁禁止摆摊停车的议案》、葛思凤等代表提出的《加强灵璧公交监管》等3件议案。

第三号:《关于强化校园安全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的议案

该号议案由涉及我县学校治安的2件议案并案处理而成。即赵新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强化校园安全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的议案》和李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学校周边安全措施的议案》。

第四号:王晓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扩建南李小学》的议案

    会议认为,以上四议案,事关大局,贴近民生,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闭会后,由县人大常委会交付有关机关办理落实。

  其余52件议事原案,多数属于政府职能部门乡镇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有些重大事项,因审批权限在上级部门或因县级财力有限等原因,不宜列入议案进行办理。以上连同不足10名代表提出的41件建议,共93件原案,均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一并于会后交有关机关办理。


: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原案目录

 

文教卫生方面(19件)

1.吕玉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冷鲜肉市场监督管理的建议》    

2.李九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乡镇医院投入和体制改革为农民提供看病便利的建议》

3.王香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新农合操作不规范问题的议案》

4.程侠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计划生育的孕优工作开展情况的议案》

5.王准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进行县医院搬迁工作的建议》

6.赵新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强化校园安全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的议案》

7.王法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白龙文化园发展的建议》

8.陈其林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普济公园建设的建议》

9.张红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民办幼儿园审批及管理的建议》

10.赵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转基因食品销售管理的建议》

11.周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12.李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学校周边安全措施的议案》

13.程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六年级纳入初中管理的议案》

14.许艳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完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医院人员福利的建议》

15.韩修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虞姬文化园二期拆迁安置工程的议案》

16.汤  献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免费开放我县部分景区的议案》

17.刘言成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免费开放灵城四个园区以及增加公厕数量整治街道卫生的建议》

18.甘保友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奇石公园免费开放的建议》

19.孙艳青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扩建南李小学的议案》

环境保护方面(16件)

1. 刘銮西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治理工作的建议》

2. 王和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全面整治农村环境的建议》

3. 李开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取缔露天旱厕的建议》

4. 韩继龙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旧汪塘清理整治改造的建议》

5. 张训连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垃圾回收站改造整治的议案》

6. 朱鹤鸣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灵城原垃圾场严重影响南部滨河新区建设发展的议案》

7. 李俊等代表提出的《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力度的建议》

8. 赵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治理的议案》

9. 许芳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水质问题的议案》

10.孙建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环城河污染问题的议案》

11.耿新红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建议》

12.张文琼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乡镇道路洒水车,解决乡镇道路脏乱差问题的议案》

13.陈海锋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发区环境污染问题的议案》

14.刘永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虞姬乡养殖小区的议案》

15.王继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变更杨树树种的建议》

16.王亚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北沱河污染的治理》

农田水利方面(5件)

1. 王计洲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孟家沟朝阳街区过径段的治理建议》

2. 胡建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灵东运河南段治理的议案》

3. 王荣宝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治理潼河的议案》

4. 王琪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尹集镇霸王城渡船失修,村民出行不便问题的建议》

5. 张元启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大田地乱坟乱葬问题的议案》

县乡道路方面(14件)

1. 张灯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钟灵大道东延的议案》

2. 王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S233省道从冯庙镇张汪村直达开发区道路建设的建议》

3. 刘家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治理农村自然村庄道理设施差、出行难问题的建议》

4. 高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禅梅路取直拓宽问题的议案》

5. 亢彩会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道路改造问题的议案》

6. 刘汝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后道路基础建设问题的议案》

7. 胡建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重修韦集小康路的建议》

8. 韩修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S303省道虞姬段亮化及绿化管理纳入县整体规划的议案》

9. 赵晨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道路养护管理的建议》

10.马朝晖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禅浍路建设的建议》

11.卓之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重修高胡路的建议》

12.赵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县道047禅堂段施工进度的议案》

13.张亚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拓宽鲍虞路的议案》

14.汪如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建设北路施工进度的议案》

社会保障方面(14件)

   1. 唐锐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的议案》

   2. 张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的建议》

   3. 罗来俭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辅警建设提高辅警待遇的意见》

   4. 吴彦等代表提出的《增加乡镇扶贫专项资金,给予乡镇扶贫工作更多的支持的议案》

   5. 王庆浩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乡镇扶贫专项工作经费和乡镇扶贫工作人员编制的问题》

   6. 吴彦等代表提出的《将镇村两级扶贫专干工资待遇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7. 吴士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干部待遇的建议》

   8. 王利等代表提出的《提高农民干部待遇的建议》

   9. 陈计艳等代表提出的《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发放退职人员的养老金的议案》

   10.蒋兴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级干部待遇的建议》

   11.化晓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建议》

   12.蒋亚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壮大村级扶贫工作队伍的建议》

   13.张朝侠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乡村教师的待遇的建议》

   14.崔灵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小学教师任务重、待遇偏低的议案》

城镇建设管理方面(31件)

   1. 刘銮飞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移除城区道路桥梁废弃电力设施的建议》

   2. 刘永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合理建设公共停车场的议案》

   3. 叶红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放东路路灯亮化的问题》

   4. 程敏等代表提出的《建议解决老一中门口中午晚上放学时交通拥堵问题》

   5. 程敏等代表提出的《建议调整南关桥头的红绿灯时间》

   6. 陈海峰等代表提出的《电动四轮、三轮占到问题》

   7. 汪晓娟等代表提出的《整治城区交通脏乱差现象》

   8. 王准等代表提出的《建议灵城环城河内老城区道路实行单向机动车通行》

   9. 薛波等代表提出的《整治城区北道路拥堵的问题》

   10.尹海川等代表提出的《加强电动车、三轮车管理》

   11.马朝晖等代表提出的《增加停车位,解决灵城停车难、出行难问题》

   12.何淑英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禁止灵城电动车上路拉客的建议》

   13.王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开通冯庙至县城公交车的建议》

   14.王东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凤凰山公墓修路的建议》

   15.张灯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虞姬乡凌港村境内薄山公墓配套设施建设的议案》

   16.钱钊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于扩权强镇政策支持的建议》

   17.王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冯庙镇示范工业区纳入县开发区统一管理的建议》

   18.王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冯庙镇上报为省一级特色小镇的建议》

   19.张建持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基础设施配套和优惠政策扶持建议》

   20.赵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政务新区路网和吴沟景观带延伸的议案》

   21.田朝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灵西闸老桥交通拥堵的意见和建议》

   22.张文才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建灵城建城区公厕的建议》

   23.梁超等代表提出的《加强灵城公共设施及加速安置房建设》

   24.许兴文等代表提出的《老城区东西关路灯问题》

   25.孙德龙等代表提出的《罗河东路两侧下水道》

   26.王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公交车站旁禁止摆摊停车的议案》

   27.陈海峰等代表提出的《奇石大道部分路面积水问题》

   28.孙德龙等代表提出的《凌山路南伸拓宽》

   29.张卫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缮凤凰山公墓道路的议案》

   30.葛思凤等代表提出的《加强灵璧公交监管》

   31.胡建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继续深化公交车改革的议案》

其他方面(3件)

   1.解传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依托光大发电项目推进工业园区的建议》

   2.孙权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县直机关借调乡镇公务员的议案》

   3.钟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村级设立农商行金融服务网点的建议》

灵璧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7年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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